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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勿谓言之有预也!]

澳门!

一,葡萄牙对中国的侵略!

1516年,葡萄牙商人在南洋购买了几艘中国式的帆船,装上了小型的佛郎机炮,招募一些马来人,就开始向广州驶来,并且冒充葡萄牙官方派遣的使团,要求和明朝进行贸易。

葡萄牙的商队到达珠江口后,要求进入广东进行贸易。这和明朝推行的海禁政策是违背的,因此遭到了当地官员的拒绝。此时,葡萄牙商队竟然强行驶入内河,开向广州,沿途“铳炮之声,震动城廓”。到达了广州后,葡萄牙商队要求到北京见明朝皇帝,广东的官员因为该国没有列入朝贡名单而拒绝其请求,明朝中央也命令广东官员送点东西打发他们离开。但是葡萄牙商队却赖着不走,他们贿赂了镇守太监,得到了进京的许可。

此后葡萄牙商队分为两支,一支到北京面见皇帝,另外一支留在广东。然而留在广东的葡萄牙商队却公然强占了东莞县的屯门岛,并且在沿途进行烧杀抢掠。而此时,明朝才知道葡萄牙已经占据了马六甲。

1522年,嘉靖继位,他派遣明朝海军围攻屯门岛的几艘葡萄商船,在此战中,葡萄牙商船依靠佛郎机炮和明朝正规军作战,最终突破了明朝海军的包围。这就是“屯门岛海战”。

此后明朝官方要求葡萄牙人离开,并且要求将马六甲归还给当地人。对于这样的要求,葡萄牙人当然不会理会。

第二年,葡萄牙的几艘小型桨帆战舰到达了广东新会西草湾,试图重新夺取屯门岛。

明朝派出了96艘帆船围攻,但是大部分葡萄牙人依然突围而出,继续抢掠其他地方!

葡萄牙舰队被赶出了新会后,就勾结海盗李光头、许栋等不断侵扰浙江、福建等地,并在双屿建立了据点。嘉靖二十七年,副都御史朱纨调遣军队进攻双屿据点,最终将他们赶走。

之后,他们又在福建金门岛和海盗汇合,继续惊扰漳州和泉州地区。

第二年,朱纨和福建巡海道副使柯乔合兵进击金门岛,葡萄牙人又战舰转移到了诏安县。

朱纨和柯乔率领明军堵截于走马溪,终于给了葡萄牙人以打击,其李光头等九十六个海盗被擒拿或被处死,而葡萄牙人则开始狼狈而逃,而在中国沿海的据点被拔除。

二,葡萄牙租借澳门!

1535年,葡萄牙人贿赂明朝指挥黄庆,把市舶司移到壕镜,也就是今天的澳门。此时,葡萄牙人就阴谋混入澳门,开始谋划在此占据据点。

1553年,葡萄牙谎称商船在此遭遇了风暴,希望借澳门之地来曝晒货物。同时,葡萄牙又贿赂明朝海运副使汪柏行贿,于是开始登岸定居于此。从此,澳门开始成为了葡萄牙的租地地。

葡萄牙租借澳门后,竟然私自扩充居住地,修建炮台,设置官员进行管理。由于明朝地方官员腐败,使得葡萄牙的阴谋得以实现。

1572年,葡萄牙人又带500两来贿赂海道副使,由于当时有其他官员在场,海道副使便说这是葡萄牙带来的租金,要上交国库的。从此,葡萄牙租借澳门从私下转而公开。

葡萄牙人虽然租借了此地,但是此地的主权依然属于中国,葡萄牙需要每年向中国政府交纳500两租金。而明朝政府也试图设立提调、备倭、巡缉等“守澳官”来进行管辖。

清朝建立后,葡萄牙人又转而向清朝交纳租金。康熙年间,清政府在澳门设立粤海关监督行台,作为粤海关监督巡视澳门驻扎之所。

雍正八年(1730年),两广总督郝玉麟等奏请设香山县丞一员,作为分防澳门县丞。

乾隆九年(1744年),清政府将肇庆府同知改设为广州海防军民同知,通称澳门同知,移驻前山寨。

至此,以澳门同知为最高实际负责官员,与香山知县及县丞互相协调,共同管理澳门事务,构成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管治澳门的体制。

三,葡萄牙进一步强占澳门!

在清朝前期,葡萄牙人试图扩大租地范围,但是统统都被清朝否决。如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,葡萄牙殖民大臣卡斯特罗颁布《王室训令》,公开挑战清朝颁布的《善后事宜条议》,企图得到进一步占据澳门。

但是清朝一直强硬地拒绝了葡萄牙的无理要求,最终使得葡萄牙的阴谋未能得逞。清代澳门葡人多次要求扩展地界,也均遭到中国政府拒绝。

鸦片战争后,葡萄牙见中国已经腐朽落后,于是决定进一步强占澳门。1847年葡萄牙澳门殖民大臣也开始在凼仔修建碉堡,并且在此悬挂葡萄牙国旗。第二年,澳葡当局命令凼仔港监制定了当地行政管理的第一部规章,凼仔就此成为了葡萄牙的据点。

1848年,阿玛勒擅自决定在三巴门围墙至关闸之间开辟一条马路,以作为葡萄牙势力延伸的基础。在修建过程中,约有700余座华人坟冢被迁走,未及迁走的一律平毁,有些骨骸暴露,有些尸骨被扔入大海,激起了华人的极大愤慨。

同一年,阿玛勒还下令将围墙至关闸之间的华人田地全部收归澳葡当局所有。面对阿玛勒的挑战,澳门同知选择了妥协,使得关闸内的村民们被迫向澳葡政府换取新的地契。从此,澳门半岛北部被纳入澳葡当局的管治范围。

到1887年之前,葡萄牙人已经基本占据了澳门半岛。但望厦村村民顽强抗租,不愿归葡人管辖。

1887年,中葡签订了《和好通商条约》,规定澳门“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,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”。之后葡萄牙又不断占据了青洲岛、凼仔岛和路环岛,到1910年,澳门全境最终被葡萄牙占据。

葡萄牙还试图占领前山地区、对面山、大小横琴岛等地,但是遭到中国反对而未能得逞。

《中葡会议草约》和《中葡和好通商条约》割让了澳门,割让给葡萄牙。

1553年,开始有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。虽然从1557年开始被葡萄牙人在明朝求得澳门的居住权,但明朝政府仍在此设有官府,由广东省直接管辖。

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了《中葡会议草约》和有效期为40年的《中葡和好通商条约》(至1928年期满失效)后,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,澳门成为葡萄牙殖民地。

《中葡和好通商条约》当中列明:“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,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”!

澳门在1999年12月20日零时回归,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,依据澳门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。